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柔琴

    2000年,我由于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被邪恶带到当地办事处,晚上又被带到收容所。两天后家人探望,看到里面环境恶劣,在“保证书”上签了名,把我领出来。隔天邪恶又把我带到当地老人室拘留10多天,又不明不白的把我带到戒毒所,一共拘留一个多月,罚款1300元。声明:从修炼到现在一切偏离大法标准的言行和我家人所有的签名作废。以后一定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10954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