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谷
在看守所所写、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三番五次写了“悔过书”)。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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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109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