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芝
在派出所讯问笔录上所有的签字、按手印全部作废。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收了书和师父像),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109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