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辉
我以前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文字及书面文章,全部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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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109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