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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婉玉

    本人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抓捕,在当地派出所虽然没有写“保证书”,也告诉他们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要我做指模和照相时,因当时正念不足,做了作为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为此,本人在此郑重声明:当时正念不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为统统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109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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