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海燕 在证实法的过程中,我被邪恶送回家看管起来,父亲因害怕替我写了一份“保证书”,说我“不炼法轮功了”。那不是我本意,我在此严正声明父亲替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我要跟着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1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