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俊华
在孩子放假时,《安全公约》里有攻击大法的话,让家长签字。我当时没有坚定维护大法,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严正声明:签过的字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走好今后修炼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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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109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