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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雪芬 本人于去年底,因办理出国护照单位开的三无证明:第一条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第二条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第三条没有参加法轮功活动。现严正声明第三条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和修炼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5/18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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