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凤英
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照相、按手印、“悔过书”等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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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109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