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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志平

    2002年10月,当地公安局610头子把我抓到看守所办洗脑班。在看守所,我被折磨了40天,受尽了戒毒犯、杀人犯的毒打,每天吃的是洗碗水底下的饭,每顿只有二、三两饭。经受10个月的折磨后,我的体重由150斤减到80多斤。严正声明:我在看守所配合邪恶所说、所签的一切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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