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顷
本人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文字与言行,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学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