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友杰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