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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周永成、刘瑞香

    本人在2000年7月曾在的拘留所里写过保证书一份,内容是不再炼法轮功等一些违背和影响修炼的事情。为此悔恨不已。为了消除此患,严正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 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3/8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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