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淑琴、罗小平
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