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娥
99年7月,在派出所的强制下,照抄了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永不变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