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宝华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被迫写的“保证”,声明全部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