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贞
99年7月,在高压迫害下,违心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