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岐宝
2000年,在派出所填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表格,及我家属写的“不修炼”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