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致兰
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统统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