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峰
在这场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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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3/109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