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鹏宇
在以往被邪恶迫害期间,自己所说、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标准的言论及材料全部作废;在解除非法劳教后,向邪党所做的书面“保证”等材料也全部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中来,坚决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