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宁
2003年夏天,邪恶将我母亲迫害致死。由于我学法不深,在强烈的精神打击与怕心的干扰下,我向邪恶妥协,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在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 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