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巧敏
在残酷的迫害下,家人替我写的所谓“保证书”和自己在劳教书上写的“同意”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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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