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佳峰
本人在2001年被强迫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当时有些执著,也有一些求安逸之心。做了不该做的事。在这里特此声明作废。从新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