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堂蓉
我2003年9月9日,被邪恶送進洗脑班,在残酷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