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胜彩、董孟辉
在邪恶的迫害下,和任何环境中自己和家人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