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树义
2001年我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交了书,写过“不去北京的保证”,现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