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书杰
本人以前在单位组织下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行和所写所签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