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鹏武
我在99年7月以后,由于怕心,烧了珍贵的大法书,虽然我不是大法弟子,但我知道大法好,为此我感到十分愧疚,我对不起大法师父、对不起大法。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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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4/109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