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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连英 我是1997年6月修炼法轮大法的。99年7月22日后,在邪恶的压力下,我曾在“保证书”和表格上签过字、按过手印,单位的人也代我签过字。通过学法和看明慧周刊,使我醒悟过来,这样做是配合和屈服了邪恶,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应该否定邪恶,证实大法。严正声明:在“保证书”和表格上签的字、按的手印及单位的人代签的字等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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