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淑梅
母亲被非法抓進洗脑班时,为了让我妈早日回家,我曾经写过“不让我妈再炼”的东西,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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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5/1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