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邢本芬
在强化洗脑班及各种环境迫害下,违心被迫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2005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9/5/109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