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龙
曾经在99年向邪党作出的“不修炼”的保证作废。我为我曾经因为怕心作出过这样的“保证”而深感耻辱、悔恨。真正走上修炼的道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