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景萍
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违心的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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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