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彩萍
由于我神志不清,在种种压力下任何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说、所写(包括“保证书”)全部声明作废。继续修炼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