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会玲、隋淑兰、谢玉梅
以前说过和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