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艳春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都作废。抓紧时间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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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