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庄隆芝
以前我在邪恶胁迫下所有签字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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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