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小方
我岳父被抓,岳母被迫流离失所,邪恶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们骂老师骂大法,否则不放人。因为我不炼功就骂了。现在特此声明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