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艳敏
我爸爸被抓,妈妈流离失所回来后被邪恶发现,我给妈妈写了“保证书”,交了“保证金”,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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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9/6/109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