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丽萍、张淑清
在我被非法劳教的三年时间里,我的家人违心写的、说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以及有关人员被迫代我写的“三书”等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