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艳芳、赵元钧
在高压下,违心写下了“保证书”,声明作废。从此认真学法,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