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战翠玲
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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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