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彗星
1999年7.20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强行我写了一份不准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以前我没有认识到这一错误,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跟着师父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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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8/110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