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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国友、曲元芝、王红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怕心,做了有损于大法的事,如:交书,在保证书上签字,别人担保或在拘留所签的字等都是在政府和公安逼迫下不情愿做的。我很痛悔。我郑重声明:我所做的不利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7/181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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