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爱莉
本人曾在高压下被迫写下违背大法的“保证”、“认识”之类的东西,现声明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通通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9/11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