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百花
在2004年9月份,在邪恶的迫害下,我丈夫帮我所写的不炼功一切东西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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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9/11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