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鸿梅
99年所说、所写及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9/110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