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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清 弟子曾在2000年11月10日,在拘留所因没能经得起考验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回家后心里很难过,知道自己因执著于“情”而没能过好这一关。弟子醒悟后,在2001年5月份向当地公安部门“610办公室”写了“书面声明”。但这个污点总是在心里放不下,觉得对不起师父的苦心,今特此在网上声明所有的“保证书”,签字全部作废,同时声明自99年7.22以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在最后的时间里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8/181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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