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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金兰、董建 2005年7月26日下午,我去做真象时,被保安发现后带到派出所。我当时写了简历,并按了手印。在此声明:我和我儿子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走好助师正法之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抓紧时间救度众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2/110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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